关于入围《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九批)》建议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的指导下, 组织开展了《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九批)》的编制工作,现将58项入围升级消费品建议名单和68项入围创新消费品建议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产品和生产企业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发现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请尽快来函(传真方式即可)告知我们进行更正。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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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入围《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九批)》建议名单
2022年9月9日
1、 | 入围《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九批)》建议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