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建议名单的公告
中轻联综合发[2019]41号
关于首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认定建议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国轻工业工业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已组织相关专家对首批申报的工程中心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59家首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建议名单在“ ”网站向社会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所公布的工程中心及其依托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部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永智
联系电话(传真):010-68396446; 邮箱:qgjnj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邮编100833 )
附件:首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建议名单
综合业务部
2019年2月27日
1、 | 附件:首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建议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