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电动订书机》等8项 轻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9月6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部,电子邮件发送至qgbz445@163.com(邮件注明:轻工行业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8396445
附件:1.2016年8月第五批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2. 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质量标准部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