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拟认定及拟通过复核的2015年、2017年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公示

2019-06-17 来源:

 

中轻联综合2019182

 

2019年拟认定及拟通过复核的2015年、2017年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公示

 

根据 《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轻联综合﹝2017﹞ 162 )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轻联综合﹝2019﹞91)要求,经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组综合评审,并报请我会领导同意,拟认定北京智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6个单位的工业设计中心为“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拟同意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20个单位的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

为做好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保证公正性,现将2019年拟认定和拟通过复核的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单位名称在“ ”官网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拟认定和拟通过复核的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信息如下:

1  2019年拟认定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1

北京智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智米工业设计中心

2

上海开米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开米绿色日用化学品工业设计中心

3

安硕文教用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安硕(上海)工业设计中心

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中心

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永艺家具工业设计中心

6

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发集团文具创意设计中心

7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娃哈哈工业设计中心

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设计中心

9

山东莱芜新甫冠龙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莱芜新甫塑料装备工业设计中心

10

郑州轻工业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工业设计中心

11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美的空调工业设计中心

1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13

依波精品(深圳)有限公司

依波工业设计中心

14

天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天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1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蒙娜丽莎工业设计中心

16

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2 拟通过复核的2015年、2017年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备注

1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设计研究与评测中心

2015年度

2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李宁(中国)工业设计中心

2015年度

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2015年度

4

浙江生辉照明有限公司

浙江生辉工业设计中心

2015年度

5

浙江泰普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泰普森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15年度

6

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2015年度

7

普瑞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普瑞特工业设计中心

2015年度

8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设计中心

2015年度

9

珠海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

珠海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2015年度

10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曲美家居集团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晨光文具产品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3

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伽蓝(集团)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能绿色能源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6

江阴升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升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7

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

欧诗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8

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圣奥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度

19

淄博华光国瓷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淄博华光国瓷科技文化有限公司陶瓷艺术设计中心

2017年度

20

厦门立达信绿色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立达信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度

 

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会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邮编100833)

联系人:廖小红  付裕武

联系电话/传真:010-68396448、13810561831

 

                                 综合业务部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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