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现将国资委《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资委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国资委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2010年预算执行审计自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资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