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城镇集体经济和手工业指导部赴上海江苏调研
2016-05-24 来源:
2016年4月10日至16日,总社城镇集体经济和手工业指导部赴上海、江苏开展调研。分别走访了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江苏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扬州市工艺美术工业联社等单位及部分下属企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联社基本情况
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是由原上海市区县工业局改革而成,2000年注册为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市经信委管理,下属区级联社9家,理事单位近400家,成员企业9000余家,以服务成员单位和经营联社资产为两大重点工作,着力打造信息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三大平台,分别与政府部门对接,服务中小企业。2015年,联社系统销售收入149.75亿元,利润7.74亿元,上缴税收7.59亿元。
上海市嘉定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成立于1956年,目前正在重新进行法人登记,1999年嘉定联社与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出资成立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嘉定联社占股90%,市联社占股10%,嘉加集团是城镇集体资产的经营主体。2015年,嘉定联社成员单位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00万元,上缴税收5000万元。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的前身是原上海市工业局,政府机构职能撤销后一直无法人地位。联社近年来发展的四个特点:1、联社拥有投资实体——上海新工联集团,近五年年利润都在一亿元左右,占联社收入70%以上,职工收益得到保障;2、联社成立了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两个研究机构承担,研究所(会)由市联社全额拨款,专业从事城镇集体(合作)经济领域研究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法律服务,这在全国联社中尚属首家; 3、联社成立审计机构,在履行联社监督职能方面进行尝试,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4、联社与总社、各地联社、专业联社都有不同内容的项目合作。
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成立于1984年,以理事会的组织形式,对各区联社、企业联社、中央在沪企业联社(集体办)和街道等理事单位进行指导、服务和沟通。现有企业集团联社、区联社和央企在沪企业联社19家,成员单位95家,企业1597户。近年来,联社搭建平台,推进集体资产的流动和集体企业的重组,以下属鼎联公司作为企业化运作的主体,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着力提高联社的服务能力和经济实力。2015年,联社系统销售收入103亿元,利润8.7亿元,上缴税收9亿元。
江苏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江苏省对集体企业改革力度较大,2002-04年前后由政府出资分流职工,全省集体企业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改制,省内各级联社失去了工作基础,导致许多地市联社机构不健全。现省联社挂靠在国资控股的江苏省汇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社18个事业编制全部空缺,无专职工作人员,仅能维持基本运作,联社资产关系较为明晰,下属1家全资企业:江苏企联投资管理公司主要进行投资和贸易经营。
南京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与省联社情况相似,目前挂靠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市属大型国企,由15家市属工业局改制而成),联社无专职人员,工作已停摆。经过多次机构改革,联社集体资产与国有资产不断合并重组,目前已无法追溯。全市系统内仅剩1家集体企业: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该公司全部为集体资产,联社投资2944.72万元,占股58.89%,,其余股份为企业经营积累。2015年销售额逾32亿元,利润逾3000万元。
扬州市工艺美术工业联社是2000年由市工艺美术局改革成立的,目前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实际工作,仅存职能一是评定职称,二是保留账户用作接收专项扶植资金。2006年12月联社与市政府共同投资成立国有控股的扬州工艺美术集团公司,初期注册资金5000万元,市政府占股85%,联社占股15%,公司与市联社合署办公。
二、联社改革与发展的特点
1、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联社服务功能和经济实力。调研走访的几家省市联社,在所处地区和行业领域内承担着政府与企业间桥梁纽带的重任,起着“政府参谋、企业帮手”的作用。联社作为政府职能的延伸,主动承接政府机构改革中下放的职能,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在信息统计、政策法规、融资担保等方面为集体企业和其它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如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努力通过市经信委评审,获得了上海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资质,成为全市贯彻落实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渠道。在努力优化服务功能的同时,各省市联社也重视提升自身经济实力。有的自身按照企业化运作,有的依托全资控股公司,探索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存量资产的经营效益。加强引导联社内部资源整合,注重集体资产的合理运作,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2、推进企业改革转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1)推进产业由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如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原联社办公楼物业改造为高端商务酒店,提高了存量资产的利用率;(2)打破行业限制,实现跨业发展。如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利用原有出租车行业优势,与大型国企合作成立汽修连锁店,逐步形成汽车租用、维修产业链,联社还在旅游区承包农庄,尝试开发周边旅游产业;(3)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如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参股的上海天灵开关厂有限公司,原是成立于1987年的上海市嘉定区级老集体企业,经过几次改制和资产重组,现在已成为专业生产输配电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国家电网高平集团持股90%(国有),嘉加集团持股10%(集体),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超9亿元,利润超6千万元,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成功案例。(4)中小集体企业积极探索转型发展。如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下属上海长江企业发展合作公司,是百年的老字号,但自身规模较小,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积极探索转型发展,除了刻字主业外,开拓了室内外广告、仿青铜器制作、珠宝设计加工、飞机机身贴等新的经营项目,上年度营收达到2000余万元。
3、开拓合作渠道,推动联社资源进行更大范围的联合。各联社在资源联合、资本合作方面均有不同探索和成功经验。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参股各区级联社、区级联社参股各成员单位,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凝聚上下合力,联社和企业共同发展的经营体系;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与青岛市联社合作,在青岛市投资商务酒店,还与专业联社共同出资在上海自贸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出了联社资产运作的新路;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搭建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控股和托管医药联社的8家企业,控股化工联社在海外的贸易公司;江苏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为北京市联社下属轻工供销公司牵线搭桥,与江苏莱茵达公司(原省轻工集团)合作经营电解铜项目,该项目使北京轻工供销公司年营业收入大幅提高。
三、当前联社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上海、江苏等省市联社在改革发展中探索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道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1、联社职能定位亟待明确。目前关于联社职能定位存在三方面的问题:(1)联社系统普遍 “青黄不接”,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偏大,流动较慢,而政府相关机构人员较为年轻,流动较快,政府对联社的认识不足、对话不畅、关注不够,部分主管部门将“公有”与“国有”混淆,忽视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逐渐造成了联社的定位不清晰,职能不明确的现状。(2)在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中,一些联社需要重新注册,如何确定法人性质成为两难问题,无论注册为企业或社团法人,联社的服务功能和经济功能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兼顾。(3)一些联社已失去工作基础,如江苏省联社,仅保留了联社牌子和事业编制,无专职工作人员;除南京市、南通市、扬州工美集团还保留联社牌子外,江苏省其它地市已经没有联社机构,更几乎没有下属企业,工作无法开展。
2、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不畅。一些地方政府对集体企业和资产趋于国有化管理,如上海市政府出台文件,对于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由之前“参照”国资管理变成目前“按照”国资管理。仅上海一地,三家市级联社的集体资产就达到数百亿元,由于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权利主体不同,不能简单按照国有资产模式进行管理,管理体系需要理顺。
3、城镇集体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的改革没有参照的法律法规,严重制约了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许多联社无法取得法人地位,集体资产和联社资产不能明确出资人,成为联社在投资经营、资本运作时的障碍。二是新企业不能在工商部门登记,老企业在转型升级或改革改制过程中得不到政策支持。三是集体资产不能依法受到保护,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屡有发生。
4、集体资产得不到有效监管。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过去“政社”合营的矛盾在机构变化后凸显,由于联社职能定位不明确,法律法规滞后等因素,一些地方对集体企业和资产无人监管,造成地方集体资产的严重流失,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四、对总社、联社工作的相关建议
1、希望总社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沟通,在下半年脱钩改革中,进一步明确总社和地方联社的职能定位,争取使总社及各级联社成为受托监督管理城镇集体资产的具体部门;研究制定针对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地方联社进行法人登记,引导联社系统今后的工作方向;或争取有关部门出台城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2、希望总社与联社加强资产运营、合作。总社和联社之间继续探索经济合作方式,打破地域、行业界限,按照“自愿、互助、有偿”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实现“联合”、“合作”;建议总社参股地方联社的资产经营公司,促进联社多形式、多元化进程,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达到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力量的目的,还能起到保护地方集体资产和联社机构的作用;探讨总社作为地方联社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名义出资人,以解决地方联社、企业在工商登记、资产处置、投资融资等经营运作时没有出资人的困难局面。
调研组成员:总社城镇集体经济和手工业指导部主任杨西京、副主任康培莲、调研处副处长曹峰。
城镇集体经济和手工业指导部
2016年4月28日
一、调研联社基本情况
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是由原上海市区县工业局改革而成,2000年注册为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市经信委管理,下属区级联社9家,理事单位近400家,成员企业9000余家,以服务成员单位和经营联社资产为两大重点工作,着力打造信息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三大平台,分别与政府部门对接,服务中小企业。2015年,联社系统销售收入149.75亿元,利润7.74亿元,上缴税收7.59亿元。
上海市嘉定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成立于1956年,目前正在重新进行法人登记,1999年嘉定联社与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出资成立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嘉定联社占股90%,市联社占股10%,嘉加集团是城镇集体资产的经营主体。2015年,嘉定联社成员单位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00万元,上缴税收5000万元。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的前身是原上海市工业局,政府机构职能撤销后一直无法人地位。联社近年来发展的四个特点:1、联社拥有投资实体——上海新工联集团,近五年年利润都在一亿元左右,占联社收入70%以上,职工收益得到保障;2、联社成立了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两个研究机构承担,研究所(会)由市联社全额拨款,专业从事城镇集体(合作)经济领域研究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法律服务,这在全国联社中尚属首家; 3、联社成立审计机构,在履行联社监督职能方面进行尝试,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4、联社与总社、各地联社、专业联社都有不同内容的项目合作。
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成立于1984年,以理事会的组织形式,对各区联社、企业联社、中央在沪企业联社(集体办)和街道等理事单位进行指导、服务和沟通。现有企业集团联社、区联社和央企在沪企业联社19家,成员单位95家,企业1597户。近年来,联社搭建平台,推进集体资产的流动和集体企业的重组,以下属鼎联公司作为企业化运作的主体,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着力提高联社的服务能力和经济实力。2015年,联社系统销售收入103亿元,利润8.7亿元,上缴税收9亿元。
江苏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江苏省对集体企业改革力度较大,2002-04年前后由政府出资分流职工,全省集体企业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改制,省内各级联社失去了工作基础,导致许多地市联社机构不健全。现省联社挂靠在国资控股的江苏省汇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社18个事业编制全部空缺,无专职工作人员,仅能维持基本运作,联社资产关系较为明晰,下属1家全资企业:江苏企联投资管理公司主要进行投资和贸易经营。
南京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与省联社情况相似,目前挂靠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市属大型国企,由15家市属工业局改制而成),联社无专职人员,工作已停摆。经过多次机构改革,联社集体资产与国有资产不断合并重组,目前已无法追溯。全市系统内仅剩1家集体企业: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该公司全部为集体资产,联社投资2944.72万元,占股58.89%,,其余股份为企业经营积累。2015年销售额逾32亿元,利润逾3000万元。
扬州市工艺美术工业联社是2000年由市工艺美术局改革成立的,目前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实际工作,仅存职能一是评定职称,二是保留账户用作接收专项扶植资金。2006年12月联社与市政府共同投资成立国有控股的扬州工艺美术集团公司,初期注册资金5000万元,市政府占股85%,联社占股15%,公司与市联社合署办公。
二、联社改革与发展的特点
1、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联社服务功能和经济实力。调研走访的几家省市联社,在所处地区和行业领域内承担着政府与企业间桥梁纽带的重任,起着“政府参谋、企业帮手”的作用。联社作为政府职能的延伸,主动承接政府机构改革中下放的职能,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在信息统计、政策法规、融资担保等方面为集体企业和其它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如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努力通过市经信委评审,获得了上海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资质,成为全市贯彻落实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渠道。在努力优化服务功能的同时,各省市联社也重视提升自身经济实力。有的自身按照企业化运作,有的依托全资控股公司,探索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存量资产的经营效益。加强引导联社内部资源整合,注重集体资产的合理运作,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2、推进企业改革转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1)推进产业由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如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原联社办公楼物业改造为高端商务酒店,提高了存量资产的利用率;(2)打破行业限制,实现跨业发展。如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利用原有出租车行业优势,与大型国企合作成立汽修连锁店,逐步形成汽车租用、维修产业链,联社还在旅游区承包农庄,尝试开发周边旅游产业;(3)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如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参股的上海天灵开关厂有限公司,原是成立于1987年的上海市嘉定区级老集体企业,经过几次改制和资产重组,现在已成为专业生产输配电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国家电网高平集团持股90%(国有),嘉加集团持股10%(集体),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超9亿元,利润超6千万元,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成功案例。(4)中小集体企业积极探索转型发展。如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下属上海长江企业发展合作公司,是百年的老字号,但自身规模较小,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积极探索转型发展,除了刻字主业外,开拓了室内外广告、仿青铜器制作、珠宝设计加工、飞机机身贴等新的经营项目,上年度营收达到2000余万元。
3、开拓合作渠道,推动联社资源进行更大范围的联合。各联社在资源联合、资本合作方面均有不同探索和成功经验。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参股各区级联社、区级联社参股各成员单位,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凝聚上下合力,联社和企业共同发展的经营体系;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与青岛市联社合作,在青岛市投资商务酒店,还与专业联社共同出资在上海自贸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出了联社资产运作的新路;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搭建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控股和托管医药联社的8家企业,控股化工联社在海外的贸易公司;江苏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为北京市联社下属轻工供销公司牵线搭桥,与江苏莱茵达公司(原省轻工集团)合作经营电解铜项目,该项目使北京轻工供销公司年营业收入大幅提高。
三、当前联社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上海、江苏等省市联社在改革发展中探索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道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1、联社职能定位亟待明确。目前关于联社职能定位存在三方面的问题:(1)联社系统普遍 “青黄不接”,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偏大,流动较慢,而政府相关机构人员较为年轻,流动较快,政府对联社的认识不足、对话不畅、关注不够,部分主管部门将“公有”与“国有”混淆,忽视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逐渐造成了联社的定位不清晰,职能不明确的现状。(2)在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中,一些联社需要重新注册,如何确定法人性质成为两难问题,无论注册为企业或社团法人,联社的服务功能和经济功能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兼顾。(3)一些联社已失去工作基础,如江苏省联社,仅保留了联社牌子和事业编制,无专职工作人员;除南京市、南通市、扬州工美集团还保留联社牌子外,江苏省其它地市已经没有联社机构,更几乎没有下属企业,工作无法开展。
2、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不畅。一些地方政府对集体企业和资产趋于国有化管理,如上海市政府出台文件,对于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由之前“参照”国资管理变成目前“按照”国资管理。仅上海一地,三家市级联社的集体资产就达到数百亿元,由于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权利主体不同,不能简单按照国有资产模式进行管理,管理体系需要理顺。
3、城镇集体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的改革没有参照的法律法规,严重制约了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许多联社无法取得法人地位,集体资产和联社资产不能明确出资人,成为联社在投资经营、资本运作时的障碍。二是新企业不能在工商部门登记,老企业在转型升级或改革改制过程中得不到政策支持。三是集体资产不能依法受到保护,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屡有发生。
4、集体资产得不到有效监管。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过去“政社”合营的矛盾在机构变化后凸显,由于联社职能定位不明确,法律法规滞后等因素,一些地方对集体企业和资产无人监管,造成地方集体资产的严重流失,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四、对总社、联社工作的相关建议
1、希望总社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沟通,在下半年脱钩改革中,进一步明确总社和地方联社的职能定位,争取使总社及各级联社成为受托监督管理城镇集体资产的具体部门;研究制定针对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地方联社进行法人登记,引导联社系统今后的工作方向;或争取有关部门出台城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2、希望总社与联社加强资产运营、合作。总社和联社之间继续探索经济合作方式,打破地域、行业界限,按照“自愿、互助、有偿”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实现“联合”、“合作”;建议总社参股地方联社的资产经营公司,促进联社多形式、多元化进程,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达到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力量的目的,还能起到保护地方集体资产和联社机构的作用;探讨总社作为地方联社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名义出资人,以解决地方联社、企业在工商登记、资产处置、投资融资等经营运作时没有出资人的困难局面。
调研组成员:总社城镇集体经济和手工业指导部主任杨西京、副主任康培莲、调研处副处长曹峰。
城镇集体经济和手工业指导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