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
2011-02-11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做好中轻联、总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轻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中轻联、总社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增强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为促进轻工业和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奠定扎实的法治基础。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按照轻工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服务轻工业和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大局。要注重实效,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将中轻联、总社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中轻联机关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
的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普法。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充实法律知识。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加各种法律培训。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完善各项培训制度。要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方式,提高职工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要把普法培训与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要把普法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已有制度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制度。
三、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同时,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行业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抓好有关社团管理、行业自律、劳动人事、财务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中轻联、总社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结合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加强品牌建设,抓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实施“走出去”战略,抓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结合提升轻工企业管理水平,抓好公司法和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中轻联、总社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开展法制培训,宣传推广普法经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学法时间。
各单位要对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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