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生态海盐评价技术规范》 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2018-11-30 来源:信息统计部

根据 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由 归口,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海南省盐业总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高岛南海盐业有限公司、浙江绿海制盐有限公司、营口蓝天盐业有限公司、海南省东方盐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科技大学、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盐业协会等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生态海盐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项目原名为《绿色海盐通用评价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8001),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该标准的制定,通过对国内优质食用海盐产品生态绿色属性和行业特性进行研究,确定“生态海盐”产品生产和供应等链条的评价指标和判定依据,完善相应评价方法,建立“生态海盐”产品评价标准,打造生态绿色供给,引领生态绿色消费,将加快推动食用海盐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升,有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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