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
2008-11-04 来源:
综合业务部
第 2 号
根据《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和《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的规定,为体现 科学技术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对 该奖励工作 的监督,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 2008 年度技术发明奖项目 17 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以及技术进步奖项目 255 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在 “ 中国轻工信息网 ” 上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并对异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乙 22 号(邮政编码 100833 )
联系单位: 奖励办公室
网 址:[url]http://www.clii.com.cn[/]http://www.clii.com.cn[/url]
附 :[url]http://www.clii.com.cn/cnlic/myweb/2008award/2008award.htm[/]2008 年度 技术发明奖受理项目目录[/url]
[url]http://www.clii.com.cn/cnlic/myweb/2008award/2008award.htm[/]2008 年度 技术进步奖受理项目目录[/url]
[url]http://www.clii.com.cn/cnlic/myweb/news/news_2007sm.htm[/]郑重声明[/url]
根据《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和《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的规定,为体现 科学技术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对 该奖励工作 的监督,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 2008 年度技术发明奖项目 17 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以及技术进步奖项目 255 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在 “ 中国轻工信息网 ” 上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并对异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乙 22 号(邮政编码 100833 )
联系单位: 奖励办公室
网 址:[url]http://www.clii.com.cn[/]http://www.clii.com.cn[/url]
附 :[url]http://www.clii.com.cn/cnlic/myweb/2008award/2008award.htm[/]2008 年度 技术发明奖受理项目目录[/url]
[url]http://www.clii.com.cn/cnlic/myweb/2008award/2008award.htm[/]2008 年度 技术进步奖受理项目目录[/url]
[url]http://www.clii.com.cn/cnlic/myweb/news/news_2007sm.htm[/]郑重声明[/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