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被确定为开展创新型试点企业

2006-08-15 来源:中轻联综合业务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推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深入实施,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103家企业中开展首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被确定为试点企业的轻工企业有: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
    试点企业要制订和完善试点方案,围绕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培养创新人才队伍。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将组织对企业试点方案进行审核并指导其开展试点工作,适时组织创新企业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命名为“创新型企业”。

(编辑: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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