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室、协会、学会、企事业单位党委、支部:
现将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017.6.27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