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轻联、总社党委关于举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学习班的通知
2007-11-29 来源:党委办公室
各部(室)、协(学)会和直属单位:
经中轻联、总社党委研究,定于12月6-7日举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学习班。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重点交流研讨专题:围绕学习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通过专题辅导、集中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形式,结合我国轻工业改革、发展和会、社机关及各协、学会、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探讨如何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到实处。
重点交流研讨专题:
1、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自主创新,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为再创轻工业工作新业绩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深刻领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实现轻工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2、结合行业发展和工作实践,深入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意义。
3、深刻领会、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轻工业发展和中轻联、总社的各项工作实践中,认真思考和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4、不断加强中轻联、总社机关,协、学会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引向深入,构建和谐机关和单位,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人员:会社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协学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或秘书长),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三、学习地点:北京颐泉山庄宾馆(海淀区黑山沪羊场1号),宾馆电话:62895533。
四、有关事项:
1、请与会同志自备学习材料(十七大报告、新党章)。
2、请与会同志按照学习内容和重点交流研讨专题,提前准备好书面发言提纲或学习体会,并在会上交至会务组或将电子版发至:sunry@clii.com.cn。
3、请各单位安排好工作,确保准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需提前请假,并将参加学习班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4、12月6日上午8:00,在机关东门集体乘车前往。自行前往人员务必在9:15前到达。
[url]http://www.clii.com.cn/doc/2007112904.doc[/]附件: 回执 下载[/url]
2007年11月22日
(萧)
经中轻联、总社党委研究,定于12月6-7日举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学习班。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重点交流研讨专题:围绕学习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通过专题辅导、集中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形式,结合我国轻工业改革、发展和会、社机关及各协、学会、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探讨如何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到实处。
重点交流研讨专题:
1、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自主创新,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为再创轻工业工作新业绩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深刻领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实现轻工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2、结合行业发展和工作实践,深入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意义。
3、深刻领会、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轻工业发展和中轻联、总社的各项工作实践中,认真思考和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4、不断加强中轻联、总社机关,协、学会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引向深入,构建和谐机关和单位,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人员:会社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协学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或秘书长),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三、学习地点:北京颐泉山庄宾馆(海淀区黑山沪羊场1号),宾馆电话:62895533。
四、有关事项:
1、请与会同志自备学习材料(十七大报告、新党章)。
2、请与会同志按照学习内容和重点交流研讨专题,提前准备好书面发言提纲或学习体会,并在会上交至会务组或将电子版发至:sunry@clii.com.cn。
3、请各单位安排好工作,确保准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需提前请假,并将参加学习班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4、12月6日上午8:00,在机关东门集体乘车前往。自行前往人员务必在9:15前到达。
[url]http://www.clii.com.cn/doc/2007112904.doc[/]附件: 回执 下载[/url]
2007年11月22日
(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