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荣誉称号
2015年12月17日, 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决定授予
等298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此项工作,民政部在2015年3月份开始筹备。期间,国资委配合民政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推荐名单中选出20家行业协会,5月份做出了网上公示,并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报给民政部。
11月中旬,民政部网上公示了298家备选的社会组织。在评选工作中,中轻联会员部配合民政部、国资委做了大量的准备和申报工作,其中包括,内部治理、财务审计、工作绩效以及特色工作等等。详细阐述了中轻联在模范遵纪守法,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加强党团作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信度,在引领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等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业绩。
民政部此次工作旨在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我国社会组织平稳较快发展,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作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表彰广大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流、夯实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决定中,民政部号召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能力、诚信自律,自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组织发展道路。
2016年1月5日